2013重庆政法干警公告解读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3-08-20 大 中 小
2013年8月,重庆市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公告如期公布,公布时间与2012年基本一致。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最大的变化莫过于招录对象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消了往年中对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役士兵的招录,这对于力争在2013年政法干警考试中金榜题名的广大应届毕业生而言不能不说是一次绝佳的机会。那么除此项之外,本次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还有哪些新的变化值得考生关注呢?在第一时间为考生朋友逐一解读。
一、招录情况变化
变化一减少招录人数
2013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定向招录培养50名基层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较之2012年招录培养人数86名,人数有所减少。从招录比例来看,其中公安系统和法院系统变化最大,招录人数分别为38名和6名,比2012年分别减少了21名和12名,检察机关人数变化较小。
变化二取消专科试点班
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招录本科第二学士试点班和研究生试点班两类,取消了2012年的专科试点班教育模式,着重对本科及以上层次政法机关工作人员招录培养。
变化三变更培养院校
2013年承担重庆市政法干警培养任务的院校变化较大,其中承担本科第二学位试点班培养任务的院校为重庆警察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培养),取代了2012年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研究生试点班培养的任务仅由西南政法大学承担,而非2012年的由西南政法大学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共同承担。
变化四招录对象仅为2013应届毕业生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最大的亮点就是招录对象仅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取消了201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士兵”一项。并且应届生不再以“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和“非重庆市常住户口”区别对待。可见2013年的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为广大应届毕业生敞开了大门,应届考生一定要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
二、报名情况变化
变化一报名时间缩短
2013重庆市政法干警考试报名时间为8月22日上午9:00至8月24日24:00,2012年为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24:00,报名持续时间缩短了一半,考生需要在截止日之前抓紧报名。
变化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纳入优惠政策地区
2013年重庆市政法干警公告附录2名称变更为““重庆市少数民族地区及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名单”,即将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纳入享受优惠政策地区,增加了太和土家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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