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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叶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2010-09-15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用人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和《关于下达2010年县(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的通知》(喀人发[2010]32号)文件精神,叶城县决定面向社会为县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等19个全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能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

  2、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即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0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6、学历及户籍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对因外地上学户口迁出至今未迁回的喀什地区毕业生,须持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参加报考。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4、坚持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0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www.xjrsks.com.cn)、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0年9月7日—9月21日,每天上午9∶30—1∶30,下午4∶00-8∶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叶城县人力资源市场(叶城文化西路社保局旁)

  3、报名要求:

  (1)喀什地区内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上交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如实填写《2010年喀什地区叶城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www.xjrsks.com.cn)、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下载打印)到县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2)喀什地区以外报考人员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 (www.xjrsks.com.cn)、喀什人事人才网(www.ksrsrc.gov.cn),下载打印《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待所需单位填写并签字盖章后连同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证明材料传真至报名处。传真电话:0998-7287300,联系人:刘元勇、彭博。

  喀什地区以外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上缴报名费及考试费,并携带传真件所有原件、本人学籍档案、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备考试和资格审核。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下列比例确定,招聘2人(含2人)以下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3︰1的比例,招聘3人(含3人)以上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达到2︰1的比例。对报考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的招聘岗位,经请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根据报考人数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对报考此次不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另选其他一个岗位报名。

  4、其他

  (1)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报名及笔试、面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和考试费(笔试费和面试费)每人95元。

  (2)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应严格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如实报名,凡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名结束后,县人事部门根据考生《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笔试考试前五天通知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考期间,考生所留联系方式有误等其他自身原因造成影响考生招聘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为主,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县人事部门委托有关部门按维、汉两种文字统一组织命制。

  3、笔试语种:维吾尔文字试卷使用维吾尔语答题,汉文试卷使用汉语答题。

  4、笔试加分

  (1)使用非本民族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加10分;

  (2)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报考计生部门岗位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加10分;

  (4)其他符合加分情形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符合上述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不累计加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县及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

  5、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11人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请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部门:由县人事、公安部门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委托地区人事局对入闱人员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进行复核。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面试入闱人员空缺,可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排名次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由有关人员组成面试评审委员会,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体检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复查)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组织考察   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经请示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空缺。

  (七)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全部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认定。

  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在招聘单位服务期为6年,服务期满方可跨县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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