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宁夏政法干警考试时间:9月21日-9月22日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13-08-26 大 中 小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具体详情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9月21日、22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60分。
回族考生,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申请教育考试加分的已退伍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9月30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送自治区公务员局考录处(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审核, 逾期未申请者不予加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高校毕业证书;③准考证;④退伍证和负责其退役安置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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