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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考试大纲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7-03-17    

  为便于报考者充分了解2017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法律综合专业科目笔试,特制定本大纲。

  一、考试科目

  公开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报考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的考生,需在考公共科目的基础上,增加进行专业科目 (法律综合)的考试。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法律综合的试题分别命制。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3.法律综合分为主观性和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作答要求

  1.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作答的,一律无效。

  2.申论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3.法律综合

  应试者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应试者必须用2B铅笔在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其中,客观题部分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必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作答。在试题本、非指定位置作答或使用非规定用笔作答的,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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