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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南保山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保山市人社局  作者:  2017-07-07    

  关于保山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对保山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不含法院、检察院系统)资格复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考生报考岗位由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直单位岗位的人员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报考人员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一)市级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人才市场,地址:隆阳区兰城街道人民路44号。

  (二)各县(市、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隆阳区劳动力市场),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施甸县县委党校报告厅,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文武社区甸阳东路012号(老公安局大院内)。

  3.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城金溪路。

  5.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

  四、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7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考生对照《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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