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系统录用公务员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沈阳大学官网 作者: 2017-06-09 大 中 小
为加强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全省公安机关及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共计招录1359人。其中,面向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录用计划1249人(全省公安机关录用计划1032人;省属监狱戒毒系统录用计划217人);面向2014年、2015年、2016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未入警辽宁生源往届生录用计划110人(全省公安机关录用计划107人,省属监狱戒毒系统3人),招考计划全部设置在基层一线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0日(含)至1999年6月10日(含)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次招考公告中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为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辽宁籍本科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毕业院校应为经省教育厅认定的辽宁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含部属院校、省属院校、市属院校和民办院校);2、2017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应届毕业生;3、于2017年6月10日前户籍为辽宁籍(不含外省学生在辽宁高校的集体户口)。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后,录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
已经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7年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警察学院的辽宁籍考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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