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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  作者:  2017-02-06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7年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2月1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传真电话021-32500592。要求如下:

  1.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人事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面试”。

  2.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正文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月15日17时前传真至021-32500592。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面试声明,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在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706室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原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半身蓝色背景照片8张(背面写上姓名)。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1.2月23日上午9:00,报考人事保卫处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请面试的考生于2月23日上午8: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上海普陀区云岭东路599弄18号汇银铭尊7楼)。

  乘车路线:公交44路、766路到光复西路丹巴路站下车,步行3分钟;地铁2号线到威宁路站4号出口,步行15分钟。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

  我办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管理。

  (二)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三)参加面试的交通、食宿以及体检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联系电话:021-32500591、32526841。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2.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3.待业证明(样式)

  国家物资储备局上海办事处

 2017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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