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申论热点:“创新执法”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公教育  作者:  2017-02-21    

  【热点背景

  11月29日晚,T市交管部门在位于红桥区的人民医院周边开展夜查酒驾行动,与以往不同的是,T市交警首次将被查处的酒驾人员带到医院太平间门前接受生命教育。

  没有人不痛恨酒后驾驶特别是醉酒驾驶。将酒驾人员带至医院太平间门口接受生命教育,似乎既契合了一般人朴素的“正义观”,也呼应了执法创新的需要。然而,理性视之,这样的普法教育创新还是慎重为好。

  酒后驾驶的严重后果不仅被公众所熟知,也体现在法律对于酒驾、醉驾的处罚力度上。《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驾更是已经入刑。就此而言,法律对酒驾的惩戒不可谓不严。将被查处的酒驾人员带到太平间门前接受教育,虽说是为进一步提升执法效果,却有法外惩戒之嫌。

  相关方面回应称,此次酒驾夜检行动的教育地点选择医院太平间,有特别的用意。因为这里每一具尸体都属于非正常死亡者,尤以事故为主,目的是进行交通安全体验式再教育,让驾驶人意识到安全驾驶的重要性。

  虽然被查处人员可自愿决定是否到太平间前接受教育,但在接受警方执法的情境中,这种自愿其实是不充分的。而且,该方式的生命教育效果也不确定。在各种摄像设备的拍摄下,这种执法与教育甚至具备了“表演”性质,可能消解执法教育的严肃性。地点选在太平间门口,也可能引发对逝者不敬的争议。

  近年来,类似的交通执法创新多有出现。比如,前不久深圳交警罚开远光灯者看远光灯,一些地方将交通违法记录抄告给违法者的单位,一些地方还动用财政经费奖励交通守法者,等等。这些举措打着执法创新的名义,但因为与现行法律存在冲突,在效果与必要性上也存在争议,大多昙花一现,不了了之。

  【中公热点解析

  【意义】

  1、契合了一般人朴素的“正义观”。

  2、呼应了执法创新的需要。

  【危害】

  1、法律对酒驾的惩戒不可谓不严,而该执法方式却有法外惩戒之嫌。

  2、自愿性不充分的。

  3、该方式的生命教育效果也不确定。

  4、这种执法与教育甚至具备了“表演”性质,可能消解执法教育的严肃性。

  5、地点选在太平间门口,也可能引发对逝者不敬的争议。

  【对策】

  1、执法创新应当避免临时性“应景之作”的嫌疑。

  2、创新的“尺度”与规范很重要。创新得恪守法律边界,遵循“非必要而不为”原则。

  3、执法需要刚性与定力。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