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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务员行测:公共基础知识考点前瞻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彭荃  2009-11-10    

  2009年国考行测试题中,常识部分考点较2008年有很大的变化,时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生活常识、科技等方面的知识重新回归国考测查范畴,时事政治方面的题目的比重占了很大一部分,充分考查了考生对国家政策方针以及重要国家事务的了解,其他各类科技人文常识的考查也体现了国考对公务员知识全面要求的特点。

  常识考点的具体分布情形如下图所示:

  2009年国考常识部分考点分析图

  2010年的国考常识部分也将延续全面考查考生知识面以及重点考查考生行政素质的目的进行命题。 2010年的国考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法律仍占很大比重

  尽管国考常识部分不再被法律考题完全垄断,但09年仍然在法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方面,侧重考查了考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法律考查有以下几个特点:

  ①难度有所降低,基本上是直接的概念辨析问题。

  例1: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制裁的行政行为。据此,下列属于“行政处罚”的是:(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第22题)

  A.暂扣违章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

  B.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

  C.对严重违反《公务员法》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D.对到期不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注意】该题即直接考查“行政处罚”的概念和范围。行政法一向是国考的重头,因此对这些基础概念的熟悉是必要的。

  【答案】A。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因此A项正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因此对醉酒的人约束至酒醒属于行政强制,不属于行政处罚,B项错误。

  C项属于行政内部处分,错误。

  税收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也就不具有行政处罚的性质。税收滞纳金包含经济补偿性质和惩戒性质,当针对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时,滞纳金的作用侧重于补偿性质;当针对试图无偿占用国家税款的纳税人时,滞纳金的作用侧重于惩戒性质。D项错误。

  ②突出对新颁布的法律的考查。

  如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反垄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因此考生仍需在重点复习常考的部门法知识点的基础上,关注国家最新的立法动态,尤其是有关政府职能和公共事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本书中对一些新的热点法律法规的出台均有所涉及,以期考生能够做到基本的了解。

  最新法律法规的考查可能性

  例2: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25题)

  A.突发事件即为紧急状态

  B.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从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蓝色和黄色来标示

  C.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D.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不得越级上报

  【注意】如果未对该法的出台有一定的关注度,比较难以把握该题。

  【答案】C。解析: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对突发事件的定义,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因此C项正确。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或社会秩序构成重大威胁,采取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急处置措施不能消除或有效控制、减轻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进入紧急状态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依照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因此突发事件可以转化成紧急状态,两者并不等同,A项错误。

  根据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因此B项错误。

  根据本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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