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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推动公务员法制教育制度化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  2017-01-26    

  为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法治意识,去年以来,新疆昌吉市不断完善公务员法制教育机制,用制度的形式规范公务员学法用法。

  该市完善公务员轮训制度,依托昌吉市党校、乡(镇)法治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分期分批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学习效果。实行法制学习积分制和不及格人员补学制,基础分为100学分,每学习一课时积10分,学分达到60分后,参加全市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为优秀,50分以下为不及格,继续补学直至考试合格。推行法制学习复查制度,每季度对公务员法制学习情况考试一次,对学习滑坡人员,由本单位主要领导与其谈话,督促其深入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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