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高分专项辅导:公务员与亲友人际关系的处理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0-05-06 大 中 小
第六章 公务员与亲友人际关系的处理
公务员不仅仅需要处理好与领导、同事、下属、群众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需要处理好与家人、亲友以及其他类型的关系。公务员只有对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同时兼顾处理好工作与生活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才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工作与生活的平衡问题自上世纪90年代始已成为中心话题。近年来,公务员如何协调二者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关系到公务员个人的前途和家庭、生活的和谐,更重要的是会影响到单位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务员队伍的整体形象、政府的威望和党的声誉。目前,有极少数公务员不能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有的是工作狂,不顾及家庭,而导致家庭失和,影响工作;有的在工作中不把握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而导致日常生活中亲人、朋友、同事的误解,不利于工作的开展;有的却是在工作中过多考虑个人得失,以权谋私等等。这些都是不健康的,不理性的,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和事业的兴旺。因此,公务员正确处理与家人、亲友之间的关系就显得尤其重要。
第一节 公务员与亲友人际关系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公务员关于法与亲情的处理
参加公务员队伍后,我们或多或少都会拥有一定的权力,很多人将来还会担当非常重要的职责,将面临各种错综复杂的情与法之间的人际关系。正确对待情与法之间的关系,处理两者之间的矛盾,就显得非常重要。公务员正确处理二者的关系,不仅是提高工作效率的关键所在,而且是促进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必不可少的有效途径,能铲除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我们认为,公务员处理好情与法之间的人际关系,应该遵循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毛泽东同志在这个问题上有三个原则,即“恋亲不为亲殉私,念旧不为旧谋利,济亲不为亲撑腰”。这三个原则说了两重意思:一是我们不能“六亲不认”,我们都是有感情的人,不能完全忽视小我,否则就是说大话、空话,你就会被认为不诚实;二是在公与私发生矛盾和冲突时,要以大局为重,不能把私凌驾于公之上。准确地说就是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顾全亲情友情。
(一)公务员处理情与法关系首先要坚持原则性
(二)公务员处理情与法关系其次要坚持灵活性
二、公务员关于事业与亲情关系的处理
(一)公务员处理事业与家庭关系要做到事业第一
(二)公务员处理事业与家庭关系要做到两者兼顾
(三)公务员处理事业与亲友关系要做到善于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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